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7-27 23:53   全显示 1楼
有些时候也可以理解一下的

但有的时候也可不理解的呵呵

但我不同意LZ 第三条和第五条

有点太过了.

像其它方法我觉得不错.别伤害人家最好.小女孩也不容易

另外第四条也不太好.把人家的花都拿走了.

但还是谢谢楼主分享
0
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